關于征收污水處理費的公告
關于征收污水處理費的公告
根據市發改局《關于調整市區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陽發改價格〔2015〕86號)的精神及《陽江高新區污水處理費征收管理辦法》的規定,決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征收城鄉污水處理費。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污水處理費征收范圍及對象
在陽江高新區城鎮范圍內排放污水的單位和個人(包括使用自備水源的),均應繳納污水處理費。
二、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
(一)居民生活用水:0.95元/噸;(二)非居民生活用水:1.40元/噸,其中工業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為1.00元/噸。
三、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計量辦法
使用公共供水的用戶,按用水量90%計算其產生的污水量,其用水量以水表顯示的量值為準;使用自備水源的由污水廠核定用水量。
四、污水處理費征收辦法
污水處理費由陽江市自來公司高新區分公司代收,隨水費一并足額收取,并開具專用收據。
陽江高新區規劃建設和交通局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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