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料、飼料添加劑的標簽應標注的內容有哪些?
1.標簽應當以中文或者適用符號標明產品名稱、原料組成、產品成分分析保證值、凈重或者凈含量;2.貯存條件、使用說明、注意事項、生產日期、保質期;3.生產企業名稱以及地址、許可證明文件編號和產品質量標準等;4.加入藥物飼料添加劑的,還應當標明“加入藥物飼料添加劑”字樣,并標明其通用名稱、含量和休藥期。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動物源性飼料,還應當標明“本產品不得飼喂反芻動物”字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