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高新區經濟發展局2016年部門決算基本情況說明
陽江高新區經濟發展局2016年部門決算基本情況說明
目 錄
第一部分 陽江高新區經濟發展局概況
一、 部門職責
二、 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陽江高新區經濟發展局2016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陽江高新區經濟發展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陽江高新區經濟發展局2016概況
一、 部門職責
1、組織研究和編制全區經濟發展規劃,負責審批項目立項、合同章程以及企業協調管理工作。
2、組織經濟運行情況分析。
3、負責區內經濟貿易、技術協作、旅游、物價、糧食、食品、統計、物業站等管理工作。
4、負責對外經濟貿易和經濟合作。
5、審批工業技術改造項目。
6、協調高新區內金融、口岸通關等。
7、負責制定招商計劃,編制招商文件,搜集、整理和研究有關招商引資政策
8、負責引進項目的洽談、政策咨詢。
9、負責全區的科技管理,推進各行業的科技進步工作以及負責全區專利和知識產權的工作。
10、負責吸引國內、外項目進區投資建設。
11、負責招商宣傳策劃。
12、負責組織或參加國內外舉辦的各類招商、經貿洽談、項目對接等活動。
13、負責信息化、地震工作。
14、代表管委會組織、管理、指導和協調有關職能部門行政服務工作。
15、完成區管委會交辦的其它任務。
二、 機構設置
本部門下屬單位統一納入局本級預算,包括:局內設4個辦公室,分別是:局辦公室、經濟發展辦、企業服務辦、招商辦。以及納入編制范圍的下屬單位,具體包括:陽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統計中心、陽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中小微企業服務中心、陽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陽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行政服務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陽江高新區經濟發展局2016年部門決算表(附表1-8)
第三部分 陽江高新區經濟發展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支出決算總規模、各類支出決算規模及各類支出增減變化情況。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陽江高新區經濟發展局2016年度總收入323.61萬元,其中本年收入323.61萬元。具體情況如下:財政撥款收入323.61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4349.79萬元,減少93 %。主要是因為科技經費減少支出。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陽江高新區經濟發展局2016年度總支出338.46萬元,其中本年支出338.46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225萬元,主要用于發展與改革事務支出。
2.科學技術支出60萬元,主要用于孵化器建設。
3.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4萬元。
4.住房保障支出4萬元,主要是住房公積金支出。
5. 糧油物資儲備支出3萬元。
6.節能環保支出2萬元,主要是完成節能考核工作。
7.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萬元,主要用于大數據工作經費。
8.其他支出38萬元。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陽江高新區經濟發展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323.6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23.61萬元。
(二)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陽江高新區經濟發展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338.4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38.46萬元。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225萬元,科學技術支出60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萬元 ,糧油物資儲備支出3萬元,節能環保支出2萬元,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萬元,其他支出38萬元。
三、2016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陽江高新區經濟發展局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3.09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本部門沒有公務用車,本年度沒有購置車輛,公務用車購置費為零;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3.09萬元。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與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上年減少7.81萬元,下降71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4.3萬元,下降1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3.51萬元,下降53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公務用車回收;公務接待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3.09萬元,占100%。具體情況如下:
1.公務接待費支出3.09萬元,主要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共發生國內接待17次,接待人數共172人。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8.11萬元,比上年減少1.51萬元,減少5.6%。主要原因是:2016年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厲行節約的各項要求,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2萬元,主要是政府采購貨物,授予中小企業合同3.2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0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部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從資金使用情況來看,項目支出情況較為理想,達到了項目申請時的各項使用要求,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未能及時進行。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三、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四、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五、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八、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日常維修費、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電費、勞務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九、住房保障支出:指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十、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附件下載:2016年部門決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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