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高新區組織人事和勞動保障局2016年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陽江高新區組織人事和勞動保障局2016年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目 錄
第一部分 陽江高新區組織人事和勞動保障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陽江高新區組織人事和勞動保障局預算表
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七、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八、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十一、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陽江高新區組織人事和勞動保障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根據2009年市編辦批復的三定方案規定,我局主要職能是:負責區黨務黨建工作,負責人力資源管理工作,負責干部的考核、培訓、任免、獎懲、人事調配和調動、職稱、機構編制、工資、福利待遇、勞動用工監督管理、軍轉干部、離退休干部工作,負責下屬單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在實際工作中,由于我區機構高度精簡,我局除了集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職能于一身外,還與區編辦、區直機關工委合署辦公,三個牌子、一套人馬,是一個綜合職能較強的部門。
二、機構設置
(一)本部門下設組織人事辦和勞動保障辦,平岡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所歸口管理。其中,組織人事辦下設組織股、干部股和人力資源股;勞動保障辦下設就業股、培訓股、監察股和社會保障股。2011年4月,經區編辦批準,成立區人力資源綜合訓練中心、公共就業服務中心、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等三個正股級事業單位,隸屬我局管理。
(二) 本部門人員情況:本部門班子一正兩副,現有干部職工及臨時工(含中心、所)共37人,其中,干部職工24人,借調6人,臨時工5人,三支一扶2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表
附件:陽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組織人事和勞動保障局2016年部門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說明:在以下必須公開的基本說明基礎上,可根據本部門情況加以細化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2016年本部門收入預算310萬元,比上年增加116.3萬元,增長60%,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了干部檔案經費2萬元;招考經費20萬元;社會保險擴面征繳經費44萬元。支出預算310萬元,比上年增加116.3萬元,增長60%,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了干部檔案經費2萬元;招考經費20萬元;社會保險擴面征繳經費44萬元.
二、“三公”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三公”經費預算安排17.58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5.83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公務接待費11.75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
三、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57.4萬元,比上年增加0.8萬元,增長2%。其中:辦公費6.5萬元,印刷費0.2萬元,水費0.3萬元;電費2.4萬元;郵電費1.1萬元,差旅費0.8萬元,會議費3.12萬元,培訓費0.1萬元,公務接待費12.75萬元,維護費1.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83萬元;其他交通費3.6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9.2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說明:本項為必須公開內容,可解釋本部門預算特有的較為專業的名詞,或是財政預算編制方面名詞。)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三、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四、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五、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八、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高新區組織人事和勞動保障局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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