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陽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平岡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修改方案(陽江高新區山河游艇制造基地、陽江高新區港龍環保建材生產項目)》的公告
關于《陽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平岡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修改方案(陽江高新區山河游艇制造基地、陽江高新區港龍環保建材生產項目)》的公告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修改
方案(陽江高新區山河游艇制造基地、
陽江高新區港龍環保建材生產
項目)》的公告
按照《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23號)有關規定,《陽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平岡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修改方案(陽江高新區山河游艇制造基地、陽江高新區港龍環保建材生產項目)》已于2015年9月29日經陽江市人民政府批復同意,批準文件:《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對陽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平岡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修改方案(陽江高新區山河游艇制造基地、陽江高新區港龍環保建材生產項目)的批復》(陽府復〔2015〕40號)。按照有關規定,將該方案內容予以公告:
一、規劃修改原因
陽江高新區山河游艇制造基地、陽江高新區港龍環保建材生產項目均已列入2015年廣東省重點建設項目(《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下達廣東省2015年重點建設項目計劃的通知》(粵發改重點〔2015〕132號)),是高新區促進城市發展,調整經濟結構,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的重要工程。兩項目的建設有利于帶動地區相關產業發展,推進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改善優化投資環境,提升高新區乃至陽江市的城市形象。另外,項目的實施可以為國家和地方政府創造較多的財稅收入,提高片區的就業水平,具有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兩項目有部分用地不符合《陽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平岡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的通知》(粵府辦〔2013〕3號)和《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23號)的有關規定,需要局部修改《陽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平岡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
二、主要土地調控指標變化情況
1、基本農田保護面積
本次規劃修改不涉及占用基本農田,因此高新區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保持不變。
2、耕地保有量
本次規劃修改調入地塊不涉及占用現狀耕地,調出地塊保留現狀耕地4.6811公頃。因此,本次規劃修改對全區耕地保有量任務的實現沒有影響。
3、城鄉建設用地規模
本次規劃修改擬在平岡鎮東二村和平崗農場調入城鄉建設用地28.5124公頃;同時擬從平岡鎮的旦祥村和廉村村共計調出城鄉建設用地28.5124公頃。故規劃修改前后,高新區的建設用地總規模和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保持不變。
三、公告時間
公告期自即日起7日,即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1月1日
四、公告方式和地點
在陽江高新區管委會網站上公告,同時在平岡鎮及所涉村委會公示欄張貼公告。
附件:1.《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對陽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 區(平岡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修改方案(陽江高新區山河游艇制造基地、陽江高新區港龍環保建材生產項目)的批復》(陽府復〔2015〕40號)/UploadFile/file/201510/20151026175361736173.pdf
2.《陽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平岡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修改方案(陽江高新區山河游艇制造基地、陽江高新區港龍環保建材生產項目)》相關規劃調整圖件
陽江市國土資源局高新區分局
2015年10月26日

粵公網安備 4417430200010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