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陽江高新區人力資源市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審批前公示
關于陽江高新區人力資源市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審批前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批準《陽江高新區人力資源市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7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陽江市環保局高新分局反映。
聯系地址:陽江高新區福岡工業福岡大樓三樓,郵編:529535
聯系電話:0662-3826828 ,0662-3826166
傳 真:0662-3826166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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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建設單位 |
建設地點 |
環評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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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江高新區人力資源市場 |
陽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公共就業服務中心 |
陽江高新區政德路西段區國稅局西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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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陽江市高新區平岡鎮政德路西段區人力資源市場用地西側(中心坐標為:東經111.8799°,北緯21.7603°)建設陽江高新區社會保險經辦服務大廳建設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項目規劃總用地面積為2370m2,總建筑面積為1450m2,主要建設一幢三層半的辦公用房。 |
(一)施工期現場應采取有效的防塵措施,物料封閉運輸,邊界設置圍墻和主體工程封閉,施工揚塵等廢氣污染物排放應符合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標準限值要求。 (二)施工期選用低噪聲或帶隔聲、消聲機械設備,高噪聲作業區應遠離聲環境敏感點,設置隔聲屏障,避免噪聲擾民,噪聲排放須符合國標《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值》(GB12523-2011)中標準限值。施工時產生的泥漿水及泥漿與開挖地基產生的多余土方摻合后外運至規定地點處置,不得污染現場及周圍環境;在回填土堆放場、施工泥漿產生點以及混凝土攪拌機及輸送系統的沖洗污水應設置臨時沉沙池,含泥沙雨水、泥漿水經沉沙池沉淀后回用到施工中去。 (三)營運期生活污水經管道收集進入自建污水處理設施預處理后,在平岡鎮污水處理廠及污水管網投入營運前,經處理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排放要求;平岡鎮污水處理廠及污水管網投入營運后,出水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及及《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CJ343-2010)較嚴者后,由市政污水管網匯入平岡鎮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 (四)項目運營期主要噪聲來自水泵、風機等設備的運行噪聲以及進出的機動車噪聲等。建設單位對水泵機組的基礎采取減振設計,以減少水泵運轉時的振動傳遞。對水泵采取適當的減振、隔聲措施,加強對機械的維護保養。另外,建設方采取合同布設通道、車位,并加強對進出車輛的管理,禁鳴喇叭等措施。 (五)運營期固體廢棄物主要為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堆放在指定地點由環衛部門回收。 (六)加強與周圍群眾及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及時發現問題,有問題須立即整改,以減少對外界的影響。 |
2016年7月1日

粵公網安備 4417430200010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