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直各機關單位、平岡鎮政府、市駐區各單位、區直科級事業單位、各工業園區:
經區管委會同意,現將《陽江濱海新區(陽江高新區)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直向區經濟發展和投資促進局反映。
附件:陽江濱海新區(陽江高新區)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
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2025年4月21日
陽江濱海新區(陽江高新區)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
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加快打造準入制度更完善、市場競爭更公平、信用體系更健全、要素配置更高效、政務服務更便捷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更大程度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以營商環境新躍升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陽江市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目標
持續推進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實現“一年重點突破、兩年全面提升、三年爭創一流”。2024年,扎實開展“營商環境年”建設,在市場主體準入、運營、退出等關鍵環節解決一批堵點難點問題,構建政策體系、重點領域改革、流程優化再造、干部作風轉變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打響“效率高新、服務高新、誠信高新”品牌。到2025年,在清除隱性壁壘、優化再造審批流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等重點領域取得一批標志性成果,實現辦事標準和服務質效與粵港澳大灣區城市全面接軌,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充分釋放。到2026年,營商環境體制機制運作更加順暢更加完善,讓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成為高新的金字招牌。
二、主要任務
(一)打造讓企業更舒心的市場環境
1.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探索開展市場準入效能評估,對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情況進行監測、排查、清理。定期排查、上報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案例,對國家通報的典型案例統籌抓好督查整改。進一步暢通市場主體對隱性壁壘的投訴渠道和處理回應機制。(區經濟發展和投資促進局(發改)牽頭,區各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全面實施公平競爭政策。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完善重大政策措施抽查、會審和舉報回應等工作機制。開展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執法專項行動,清理廢除各地含有地方保護、市場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完善不正當競爭司法審查機制。(市市場監管局高新分局牽頭,平岡法庭按職責分工負責 )
3.提升企業開辦便利度。推動登記注冊服務專區“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改革,實現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推行企業開辦全程電子化登記,持續提升網辦率,簡化辦事流程。按照省、市的部署,將社保登記后續環節、企業賬戶預約賬號納入企業開辦“一網通辦”平臺,將“一網通辦”范圍拓展到企業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等信息變更,推行智能導辦服務。推動“一照通行”改革,實現高頻經營許可事項與營業執照“證照聯辦”,實現證照信息“一碼展示”,探索將審批服務從主題式捆綁一件事突破為按企業需求靈活組合“一次申辦”。持續深化“一照多址”改革。推行經營主體省內遷移通辦,實現遷移登記“一次辦、一地辦”。簡化涉稅涉費事項跨區域遷移,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實現遷出手續“即時辦”、遷入手續“自動辦”。積極開展不含行政區劃名稱的企業名稱自主申報工作,提升企業名稱登記便利化水平。試行餐飲服務連鎖企業食品經營許可實施告知承諾制。配合市實行“一照多址、一市一照”,允許市內經營的企業分支機構將其經營場所登記在隸屬商事主體營業執照,無需另行辦理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加大電子簽章、電子證照拓展應用和互通互認。(市市場監管局高新分局、區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事務中心牽頭,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區黨建工作辦公室、市社保局高新分局、市自然資源局高新分局,區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建立線上、線下注銷服務專區, 集中受理營業執照、稅務、社會保險、海關等各類注銷業務申請,一次辦結注銷相關事項。推廣歇業登記制度,市場主體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等原因造成經營困難的,可向登記機關申請歇業。探索市場主體除名和依職權注銷制。(市市場監管局高新分局牽頭,區黨建工作辦公室、區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事務中心、區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建立完善企業破產“府院聯動”機制。按照有關規定,明確承擔破產行政管理職責的政府部門,建立制度化、常態化企業破產“府院聯動”機制。區管委會與人民法院建立企業破產工作協調機制,提升管理人隊伍水平。探索破產企業的相關權利人推薦破產管理人。規范破產案件預重整流程,優化企業破產前端綜合服務,鼓勵債權人和債務人通過協商的方式化解債務風險。強化破產管理人履職保障,建立線上信息共享機制,賦予破產管理人查詢破產企業 。 置破產財產。配合市建立健全破產重整期間信用修復機制。推動破產事務“一網通辦”、破產相關信息“一鍵查詢”。(平岡法庭、區黨建工作辦公室、區經濟發展和投資促進局(發改)、市市場監管局高新分局、區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降低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成本。落實國家減稅降費政策,推動優惠政策直達企業。清理規范非電網直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對具備條件的產業園區推進一戶一表的改造。研究建立供水供電供氣接入工程投資分擔機制。在政府采購中推廣不收取投標保證金,以責任承諾書的方式替代投標保證金。完善拖欠賬款常態化預防和清償機制,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區經濟發展和投資促進局(發改、工信)、區財政和國有資產管理局、區建設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市場監管局高新分局、區稅務局、平岡供電所按職責分工負責)
7.加強中小企業紓困幫扶。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對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按規定為其預留采購份額;對政府采購工程合理劃分采購包,加強招標投標全過程監管,擴大聯合體投標和大企業分包,降低中小企業參與門檻。建立中小企業應急轉貸機制,支持銀行機構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按照市場化原則展期、續貸。探索安排中小企業紓困資金和應急轉貸資金,結合實際探索購買突發公共事件保險。(區財政和國有資產管理局牽頭,區經濟發展和投資促進局(發改、工信)、區社會事務局(衛計)、區應急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8.促進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便利化。在政府采購領域持續推進跨市域、跨省域遠程異地評審模式,采購項目原則上全部實行遠程開標。建立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制度。(區財政和國有資產管理局、區經濟發展和投資促進局(發改)、區建設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區社會事務局(水務、農業)、區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事務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9.加強政務誠信建設。配合市建立健全常態化公務員錄用、調任人選社會信用記錄查詢工作機制,實現公務員隊伍“逢進必查”。落實逾期未支付中小企業賬款強制披露制度,將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范圍。配合市加強政府機構失信問題專項治理,指導督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政府機構及時履行相關法定義務。配合市建立健全政務誠信訴訟執行協調機制。(區經濟發展和投資促進局(發改)牽頭,區經濟發展和投資促進局(工信)、平岡法庭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打造讓企業更順心的要素環境
10.提升要素配置效率。簡化項目用地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間。全面實行工業用地出讓“土地出讓合同+投資發展監管協議”方式,支持產業用地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出讓、帶條件出讓等供應體系,支持產業企業選擇適宜的用地方式。制定出臺《陽江濱海新區(陽江高新區)社會投資一般產業類項目“交地即開工”若干措施》,全面推行“交地即開工”模式。推動標準廠房建設,推動陽江市主平臺產業新空間項目(一期)年內建成。優化人才服務機制,完善高層次人才引進政策。深化科技人才領域體制機制改革,探索科研聯合攻關新模式。進一步完善科技創新機制,加快推動科技成果高效轉化。支持市場主體采用靈活用工機制,引導有需求的市場主體通過用工余缺調劑開展共享用工。推動公共交通、路政管理、醫療衛生、養老等公共服務領域和政府部門數據有序開放。(區經濟發展和投資促進局(發改)牽頭,區科技創新局、區經濟發展和投資促進局(工信)、區黨建工作辦公室、市社保局高新分局、市自然資源局高新分局、區建設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區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事務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加強企業融資支持。對準備上市、掛牌企業因改制、重組、并購而涉及的土地手續完善、稅費補繳、產權過戶等事項,建立健全綠色通道、限時辦結等制度,加強政策指導和服務,協助企業妥善處理。配合市開展廣東股權交易中心“百戶圈養”行動、“勝在金秋”資本市場服務陽江企業等活動,推動一批專精特新企業到廣東股權交易中心“專精特新專板”掛牌。積極發揮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增信作用,為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為有還貸資金需求且符合銀行授信條件的企業,提供短期周轉資金,加大對制造業企業資金周轉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開展小微企業無還本續貸業務,擴大制造業企業中長期貸款和信用貸款規模。配合市研究設立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池,為更多中小微企業融資提供增信和風險補償。推動中小企業過橋貸款平臺實質性運作。推動建立政銀保擔風險分擔機制,推動政策性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資金實際運作。持續探索動產和權利融資創新,擴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規模。加強涉企信用信息的共享與整合。(區財政和國有資產管理局牽頭,區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打造讓企業更省心的政務環境
12.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建設。制定標準化辦事指南,推進政務服務事項受理條件、辦理流程、申請材料、辦結時限、辦理結果等要素和線上線下業務實施規范的統一,實現同一事項在全市范圍內的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深化“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改革,推動政務服務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加快“高效辦成一件事”13個重點“一件事”落地實施,推動政務服務事項“全市通辦”、“免證辦、一次辦、就近辦、上門辦”,推廣應用“視頻辦”。區鎮政務服務中心建立健全首問責任制、首辦責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承諾(限時)辦結制、容缺受理機制、信息公開制度、聯審聯辦機制、幫辦代辦機制等服務機制。設置“辦不成事”反映窗口,為企業群眾多次跑、來回跑、辦不成的問題提供兜底服務。設立“跨域通辦”窗口,實現高頻服務事項“跨域通辦”。(區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事務中心牽頭)
13.推行政務服務清單化管理。編制區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制定區級告知承諾事項清單。清單向社會公布并動態調整。(區黨政綜合辦公室、區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事務中心牽頭)
14.深化全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建設。深化政務服務“一網通辦2.0”建設,構建“i陽江—陽光通辦”全市一體化的統一申辦體系。宣傳推廣“投資廣東”平臺工作功能,發揮粵商通涉企主渠道優勢,做好粵智助標準規范和管理辦法的落實執行,持續提升粵省事、粵政易平臺的服務能力,探索應用場景創新。探索“一網通辦3.0”改革。(區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事務中心牽頭)
15.深化12345綜合服務改革。協助市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做深做實政企直通車服務機制,搭建“親清政商服務專區”平臺,構建市縣鎮(工業園區)三級網格式的“幫辦代辦”服務鏈,實現“幫辦代辦”事項和企業投訴快速、可追溯、全閉環的效能監管模式。設立“12345”行政審批事項效能監管服務熱線。推動“營商環境+12345”應用創新,搭建聯系相關企業、行業協會、商會代表的“民意云網格”,定期向企業、社會問診解憂,讓企業“點菜”、部門“上菜”。(區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事務中心牽頭)
16.推廣電子憑證應用。配合市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進一步推廣在線身份認證、電子證照、電子簽章等應用,重點推進高頻電子證照在政務服務、監管執法、社會生活等領域的各類線上線下場景互認,探索“掃碼亮證”、“一證通辦”、“無感通辦”。推廣核發電子居住證。推動電子憑證及相關數據在各部門間、不同場景中的自由使用和調取,建設“無證明城市”。(區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事務中心牽頭,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市市場監管局高新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7.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探索線上智能輔導,提供主題式、場景式、一站式申辦導航。推動投資項目審批平臺、多規合一平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平臺、政務服務平臺和水電氣網市政公用服務系統信息共享。推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告知承諾制”,探索用地、環評等審批事項承諾制,完善事中事后監管辦法。推行“多規合一”、“多測合一”、“多驗合一”改革,試行分階段整合測繪測量事項,探索實施分階段施工許可、分期驗收、承諾驗收等審批服務模式。對“帶方案出讓”的工業項目實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合并辦理。探索推進工程質量保險、建筑師負責制改革。推行區域評估,實行評估結果“一單盡列、免費公開”,供建設項目共享使用。加大電子材料、電子圖紙、電子證照、電子簽章的推廣應用,加強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全流程時效管理,提高線上辦理率、并聯審批率,降低審批逾期率。加強對技術審查和中介服務事項的全過程管理。(區建設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牽頭,區經濟發展和投資促進局(發改、工信)、市自然資源局高新分局、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分局、平岡供電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8.深化不動產登記改革。落實不動產登記、交易和繳稅一窗受理、并行辦理,推動全業務類型不動產登記“一網通辦”, 推行稅費、登記費線上一次性收繳、后臺自動清分入賬(庫)。支持免費提供不動產登記信息網上查詢和現場自助查詢服務。推行不動產登記與供水、供電、供氣、網絡、廣播電視一體化過戶。簡化不動產非公證繼承手續,試行不動產非公證繼承登記告知承諾制,推動“不動產+公安”。推廣二手房帶抵押過戶,推動“二手房帶抵押過戶”模式向一手房、工業廠房等業務領域延伸,依法為地方金融組織開展不動產抵押、質押融資業務提供便利。推廣“交房即發證”。(市自然資源局高新分局牽頭,區財政和國有資產管理局、區經濟發展和投資促進局(工信)、區建設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區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9.提高辦稅繳費效率。持續推進“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試點推行咨詢即辦稅。配合深化“多稅合一”申報改革,探索“要素申報”、“免填單”申報。探索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實行免審即享、退稅提示提醒自動推送。完善“信用+風險”涉稅監管,實行“無風險不打擾、低風險預提醒、中高風險嚴監控”。優化繳費服務,推行社保、醫保繳費“一廳辦”、“社保繳費不出企”,建立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聯合處置機制。配合優化稅費優惠政策精準推送機制,為納稅人提供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系統集成、精準定位、智能推送,開展環境保護稅專項宣傳輔導、小微企業減稅降費紅利賬單推送服務。深化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試點的“首票服務”。(區稅務局牽頭,市社保局高新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0.優化市政公用服務。配合市建立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市政公用服務綜合性政企協同改革工作機制。持續優化辦電流程,全面實現低壓用電報裝“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高壓用電報裝“省力、省時、省錢”。出臺二次供水管理辦法。制定供水供氣服務標準。推動水電氣視網線上線下一窗受理、業務聯辦,縣(市、區)“一次辦”,實現在任一平臺可同時申請報裝。推動實現水電氣視網等市政公用服務接入工程開展協同勘測、設計、施工、驗收,實現同一施工路段一次審批、同步開挖、同布管線、一次回填,提高占道挖掘施工的協同性。推行水電氣視網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審批在線并聯審批,審批時限壓縮至2個工作日。推行小型市政公用服務接入工程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制。探索將信用記錄運用到市政公用設施報裝。(區經濟發展和投資促進局(發改)、市自然資源局高新分局、區建設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區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事務中心、區社會事務局、平岡供電所、高新自來水按職責分工負責)
21.推進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設立惠企政策集中辦理窗口。確需企業提出申請的優惠政策,推行全程網上辦理,提供在線申請、在線反饋、應享未享提醒等服務,實現一次申報、快速兌現。(區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事務中心牽頭,區經濟發展和投資促進局(工信)、區財政和國有資產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打造讓企業更安心的法治環境
22.貫徹執行《陽江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執行市出臺的《陽江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利用線上線下各種渠道,向廣大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宣傳解讀。(區黨建工作辦公室(宣傳)、區經濟發展和投資促進局(發改)、區社會事務局(政法)(司法)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3.規范涉企財政獎勵補貼等事項。嚴格規范涉及市場主體的財政獎勵、補貼的發放程序,及時公開財政獎勵、補貼的政策依據、適用范圍、發放程序和時限等。建立涉及市場主體的行政許可、證明事項、保證金、財政獎勵及補貼事項的定期評估制度,評估認為相關事項已經具備調整或者取消條件的,要按照管理權限和程序及時予以調整或者取消。(區財政和國有資產管理局牽頭,區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4.加強市場主體權益保護。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加強市場主體保護宣傳力度。(區社會事務局(政法)牽頭,區經濟發展和投資促進局(發改)、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平岡法庭、平岡檢察室、區黨建工作辦公室(工商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25.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依法查處商標侵權、假冒專利、地理標志侵權、侵犯商業秘密等違法行為。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專項行動。貫徹執行懲罰性賠償制度,提高知識產權侵權成本。深入推進知識產權檢察綜合履職,積極探索知識產權公益訴訟。探索建立海外知識產權糾紛預警防范和解決機制,加強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健全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機制。建設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健全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機制。(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平岡法庭,平岡檢察室,區經濟發展和投資促進局(商務),區社會事務局(政法、司法)按職責分工負責)
26.高標準建設社會信用體系。推廣信用承諾制,拓展“信用+”應用場景,實現在多領域使用信用報告代替企業無違法違規證明,以信用服務助力民營企業發展。配合市建立誠信企業評定標準,對優質誠信企業采取信用激勵措施。配合市全面建立企業信用狀況綜合評價體系,以信用風險為導向優化配置監管資源,在食品藥品、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安全生產、消防安全、醫療衛生、生態環保、價格、統計、財政性資金使用等重點領域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推進“雙隨機+信用”監管深度融合,依據風險高低實施差異化監管。建立覆蓋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的“信用+智慧”監管機制。配合市探索建立醫療、教育、工程建設等重點行業從業人員個人信用檔案,完善個人失信懲戒機制,對存在嚴重不良行為的依法實行行業禁入等懲戒措施。建立健全以“信用+風險”為基礎的新型稅務監管機制,構建更多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慧稅務場景,進一步提高風險管理效能。配合市完善行政處罰后信用修復機制。探索與珠海等粵港澳大灣區城市信用互認機制,暢通雙方優質企業互認通道。(區經濟發展和投資促進局(發改)、市市場監管局高新分局牽頭,區社會事務局(衛計)、區社會事務局、區建設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區稅務局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7.實施“綜合查一次”制度。區各行政檢查主體制定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并報上級行政檢查主體備案。同一部門同一時期對同一市場主體實施多項檢查且內容可以合并的,應當合并檢查;多個部門對同一市場主體進行檢查且內容可以合并的,原則上應當組織聯合檢查。針對信用等級高、涉及多部門檢查或者新產業新業態中的重點企業,制定“綜合查一次”企業清單并實行動態管理。(市市場監管局高新分局牽頭,區各行政執法主體按職責分工負責)
28.實施行政執法減免責清單制度。貫徹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區各行政執法主體制定公布減免責清單并實行動態管理,減免責清單包括免處罰清單,從輕、減輕處罰清單,免強制清單。上級行政執法主體已制定的減免責清單,下級行政執法主體可直接適用。在市場監管、城市管理、應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運輸、生態環境等領域,制定完善執法工作指引和標準化檢查表單。(區各行政執法主體按職責分工負責)
29.探索實施執法“觀察期”制度。除法律、法規、規章明確禁止或者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情形外,對符合國家和省政策導向、有發展前景的新業態新模式企業,探索給予合理的執法“觀察期”,優先采取教育提醒、勸導示范、警示告誡、行政提示、行政指導、行政約談等柔性執法方式。(區各行政執法主體按職責分工負責)
30.提升審判執行質效。推進自動隨機分案系統與繁簡分流、審判團隊改革有機融合,強化簡案速裁和普案快審機制,進一步縮短民商事案件辦理期限。推廣網上立案、跨域立案、線上閱卷、遠程開庭等“一站式”電子訴訟。推進訴訟與公證全流程協同,在調解、保全、送達、調查等環節開展審判執行輔助事務協作。擴大簡易程序和獨任制適用范圍,全面推行網絡司法拍賣。完善執行聯動機制,構建信息化執行聯動平臺,擴大網絡執行聯動合作單位和財產查控種類。(平岡法庭按職責配合開展)
31.完善多元糾紛化解機制。加強司法機關與仲裁、調解機構及行業協會商會的協調對接,鼓勵市場主體選擇商事調解機構和商事仲裁機構解決商事爭議糾紛。推動法律服務資源更多融入實體經濟,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建立法律服務聚集區,深挖律師助企、公證惠企、仲裁和調解護企法律服務潛能,打造“產業鏈+法律服務”新格局。配合市建立健全陽江特色商事調解配套制度,推動涉企矛盾糾紛化解。配合市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實現律師、公證、法律援助、人民調解、司法鑒定、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務信息網上綜合查詢,提高公共法律服務信息化水平。(區社會事務局(政法、司法)牽頭,平岡法庭按職責配合開展)
(五)打造讓企業更寬心的開放環境
32.提升招商引資和對外投資服務水平。全面實施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完善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對外商投資高頻事項實行“一站式”服務,落實我省外商投資指南。完善外商投資企業投訴處理工作機制,保障外資合法權益。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用好招商引資、企業籌建、企業服務等三支隊伍,梳理招商目標企業清單,緊盯頭部企業、鏈主企業,開展精準招商、靶向招商,提供全方位的優質服務。(區經濟發展和投資促進局(招商)牽頭)
33.持續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依托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臺,建立跨境貿易大數據平臺,推動監管部門、相關出證機構、港口、船舶公司、進出口企業、物流企業、中間代理商等各類主體信息系統對接和數據實時共享。推動使用國家“單一窗口”平臺申報覆蓋率提升至95%。推進全流程物流作業無紙化,集裝箱設備交接單、裝箱單、提貨單等單證電子化。推進進口貨物“船邊直提”和出口貨物“抵港直裝”,探索拓寬適用貨物種類。(區經濟發展和投資促進局(商務)牽頭,區建設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陽江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34.發展多式聯運。推廣應用多式聯運公共信息平臺,推動海運、鐵路、公路運輸信息共享,構建貨運信息可查、全程實時追蹤的多式聯運體系。深入推進與廣州港合作,共同打造“組合港”。配合市級部門推動大宗貨物和集裝箱中長距離運輸“公轉鐵”、“公轉水”, 推進貨運運輸工具、載運裝備等設施和相關單證標準化建設,提升貨物運輸效率。配合市級部門推動集裝箱收儲、船代等中介服務向內陸多式聯運站點延伸。(區建設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牽頭,區經濟發展和投資促進局(商務)、區財政和國有資產管理局、陽江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35.推動營商環境深度融灣。推進與粵港澳大灣區規則銜接標準對接,在粵菜(預制菜)、家政、養老等領域推廣實施“灣區標準”。配合市加強營商環境對口幫扶,抓好《珠海市對口幫扶陽江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重點目標和任務落實。實施數字政府“深度融灣工程”,推進數字陽江建設,提高“一網通辦”、“一網統管”、“一網協同”、“一網共享”水平,提升數字政府基礎支撐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配合市對照我省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抓好省對市營商環境評價及以評促改工作。配合市做好世界銀行全球營商環境新評估相關工作。對標廣州、深圳等先進城市,常態化學習借鑒和復制在審批流程全過程優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監管、企業發展全周期等方面形成的創新成果。(區經濟發展和投資促進局(發改)、區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事務中心牽頭,區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充分發揮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雙組長”的“領導小組+指標組+工作專班”作用,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全面統籌,分領域設立指標組和工作專班,更大力度協調推進改革工作。區黨工委、區管委會要落實好主體責任,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參照市的做法健全工作機制,著力抓好各項任務落實。各有關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按照清單任務分工,研究細化牽頭事項改革舉措,在區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下狠抓工作落實,形成工作合力。強化“一把手”抓營商環境責任制,主要負責同志要當好“一線總指揮”和“施工隊長”,切實抓好謀劃、部署、推進、落實。(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有關單位負責)
(二)狠抓改革落實。每季度召開領導小組會議,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月調度、季通報、年度報告”的調度機制,動態掌握各項工作推進、任務進展情況,加快推進各項改革措施落地實施。建立情況報送和溝通協調制度,區有關單位按要求報送改革進展情況,工作專班及時協調改革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并根據實際需要提請召開領導小組會議。配合市及時研究優化營商環境最新指標體系和評價辦法,定期開展營商環境建設評估工作。分領域查找短板弱項,對落后指標提出改進方案,抓好整改提升。(區黨政綜合辦公室、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有關單位負責)
(三)強化監督問效。各部門推動營商環境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評價。區督查部門不定期圍繞重點任務完成情況開展督促檢查和情況通報。紀檢監察機關把營商環境優化提升作為監督重點,著力發現和查處吃拿卡要、推諉扯皮等漠視侵害企業權益的行為,堅決鏟除破壞營商環境的絆腳石。對“營商環境+12345”平臺數據進行每月分析和通報。(區黨政綜合辦公室、區紀檢監察工委、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事務中心負責)
(四)加強宣傳解讀。把營商環境年作為全市年度宣傳重點任務之一,在主要媒體開辟營商環境年宣傳專欄,在政府門戶網站醒目位置設置營商環境專區。持續開展常態化營商環境宣傳活動,及時宣傳報道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實踐和成效,加大對典型案例和先進事跡的宣傳力度,引導廣大群眾和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和監督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區黨建工作辦公室(宣傳)、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五)支持容錯創新。鼓勵結合實際情況,在法治框架內積極探索優化營商環境的具體措施;對探索中出現失誤或者偏差,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予以免責或者減輕責任。(區紀檢監察工委、區黨建工作辦公室、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附件:陽江濱海新區(陽江高新區)營商環境年工作任務清單.xls


